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保利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保利片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
中心坐标:东经116.76722°,北纬36.70677°
二、调查结论
保利片区地块位于齐河县祝阿镇,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309国道,南至东盟南路,东至规划路,西至未利用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76722°,北纬36.70677°,地块总面积为520581m2。
调查地块表层及下层土壤中项监测因子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除总硬度、锰超III 类水质标准,满足IV 类水质标准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 类水质标准,该地块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后期不作为饮用水开发利用,因此该地下水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结果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后续的开发利用。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本放置于我公司办公室内,报告查阅地点为日照市高新七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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