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2-27#地块位于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向阳路与富春江路交汇西南,东至阳西社区住宅用地,南至丽都花园,西至烟草公司家属院,北至阳东社区住宅用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3358°,北纬35.76969°。地块总面积7475m2(合11.21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阳西、阳东社区村集体用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及住宅用地 。截止2023年4月,调查地块内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尚未开工建设。根据《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2月受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单位)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对地块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现场速筛查,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筛查确认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2-27#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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