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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

2022年10月31日,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根据其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成立验收组、在济南市高新区组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监测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另附)。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调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其它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监测情况、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详细汇报,经认真讨论和查阅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1993年5月建设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手续(济环字〔2013〕9号)。其中锅炉房10t/h燃气锅炉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济环建验〔2018〕G200号),之后完成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12月,本项目管理方由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变更为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本项目依托现有锅炉房(占地面积796.25m2),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作为主要供汽锅炉,现有10t/h锅炉转为备用。项目配套建设给水除氧装置、软水制备设备,分汽缸等辅助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项目设计年供应蒸汽46800t,劳动定员2人(不新增),年运行260天(每天1班,每班12小时)。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2019年10委托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16日取得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2019〕G141号)。2021年1月14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以“济环建管函〔2021〕G2号”同意本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2022年4月投产。

㈢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㈣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规定,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过程发生的主要变化为:

1.环评阶段蒸汽冷凝水返回锅炉循环利用,实际因园区内各企业蒸汽利用方式不同等原因冷凝水难以返回,故改为各用汽企业自行利用或处置。因软水制备量增加,相应废离子交换树脂〔注:环评阶段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界定为危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将其调出〕产生量增加。

2.环评阶段分气缸为新建,实际依托现有。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排水、树脂再生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等,均进入产业基地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巨野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㈡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㈢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锅炉燃烧器、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建设单位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㈣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目前尚未产生),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处置。

㈤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建设单位已采取燃气泄漏报警仪、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备案。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要求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设置废气监测平台、通往监测平台通道、监测孔等。

建设单位所委托运维的污水处理站已安装流量、COD、NH3-N、TP、TN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其他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已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证书编号:12370100553701667U001V)。

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包括:⑴完成现有10t/h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目前已完成。⑵对污水站污泥进行性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处理方式:目前已完成。⑶“污水站重新设计改造完成后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并正常运行”:建设单位承诺根据实际废水量情况适时启动扩容改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出具的《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表明:

㈠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9月27日~9月28日),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均为44.4%。

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依托的污水处理站总排口主要污染物COD、NH3-N、全盐量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88.9mg/L、1.41mg/L、1270mg/L〔注:COD、NH3-N为在线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注:全盐量标准参照溶解性总固体〕。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43mg/m3,SO2均未检出,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重点控制区标准,NOx最大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204 号)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4~58dB(A)之间,夜间在42~47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目前尚未产生)由厂家更换时回收。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及批复设置总量指标控制指标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x、颗粒物分别控制在1.436t/a、2.351t/a、0.467t/a以内。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NOx、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2.178t/a、0.091t/a,SO2均未检出、不再核算总量,上述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㈢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措施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措施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总体结论

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项目环评手续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项目主体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体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2.企业后续事项

⑴将本项目建设内容纳入正在修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⑵加强环保设施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七、验收监测报告主要修改、补充内容

⑴进一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细化变动情况调查及变动性质界定依据,明确废离子交换树脂去向、分析可行性;补充“以新带老”措施完成情况调查。

⑵细化质控内容介绍;规范废水达标评价;核实噪声监测结果有效位数。

⑶进一步规范报告编制。

八、验收组成员信息(另附)

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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