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6月,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下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实地踏勘、查证历史影像、人员访谈、资料搜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搜集地块及其周边相关资料,初步分析判断调查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并配合采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对本地块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通过以上资料统计分析所得的地块相关信息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茌平县二〇一三年城镇建设用地第(六)批次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概况
茌平县二〇一三年城镇建设用地第(六)批次地块(二)位于聊城市茌平区博平镇南关村,东至南关村水浇地,西至西街村水浇地、林地,北至南关村林地,南至南关村水浇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0666°,北纬36.57882°。地块总面积14421m2(合21.63亩)。调查地块2013年已开发建成博平镇中心小学。根据《茌平县博平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
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原为南关村水浇地、林地和农村道路,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危废、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污染迹象;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有毒有害污染源,地块土壤质量状况良好,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茌平县二〇一三年城镇建设用地第(六)批次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13515313300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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