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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高铁片区E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临沂高铁片区E08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白新线与汤河路交汇处西北,地块总面积64830m2(约合97.2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8.200111°E35.067524°N。根据《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表明该地块未来利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本地块之前原属于白沙埠镇马合庄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乔家湖村、玩花楼村农用地以及临沂鲁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兰山分公司建设用地,202110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对该地块完成收储,本地块现为政府储备地。地块内建筑物已进行拆除,地块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未进行地块开挖及场地整理,不存在土壤外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证土地利用安全,20224月,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我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下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土壤、地下水采样及检测方案,进行采样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临沂市高铁片区E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布设23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土壤样品110个(含现场平行样10个),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中表145项和表2的石油烃(C10-C40)以及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铬、总氟化物、甲醛、锌、氰化物、氨氮、pH61项。

调查地块表层及下层土壤中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的监测因子总氟化物、锌均满足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计算值,监测因子铬满足《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监测因子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样品检测值与清洁对照点浓度基本相近,未发现明显的偏离,说明目前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未受污染,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导则,该地块可以满足后续开发利用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无健康风险,其检测数值与上游对照井数值相当,因此地块内企业及周围企业生产对调查地块地下水未产生明显影响。开发建设完成后,调查地块调查深度范围内的浅部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不作为饮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已完全满足该地块用途。

综上,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现状符合规划用途的环境质量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本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满足后续开发利用要求。

我单位编制的《临沂市高铁片区E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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