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8#地块位于临沂市沂水县嵩山路与清源河路交汇西南,东至清源河路,南至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开先蓝庭小区,北至开先蓝庭小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96948°,北纬35.795824°。地块总面积3816m2(合5.72亩)。根据《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地块未来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0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4月,受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由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得知:在本地块建筑物于2021年拆除完成,地块内无建筑物存在,在地块西部、北部有本地块村民住宅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地块其他部分为种植林木。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前马荒村农用地,于2022年4月14日完成征收。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土地现使用权人、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周边企业和周边居民等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场对周边敏感目标进行了详细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所得的地块相关信息基本一致,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在地块内布设5个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外南侧设置了1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进行对照筛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点位快筛结果与对照点快筛结果无显著差异。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我单位编制的《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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