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受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日照心悦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小庄村以西、大竹路以北;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位于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小庄村以西、大竹路以北
中心坐标: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北纬35.598842°,东经119.440064°;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北纬35.600954°,东经119.438811°
项目业主: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心悦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块现状: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40000m2;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26771m2。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要求。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五莲县W2021-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心悦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附件:《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五莲县潮河镇鹿隐康养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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