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北城二期B82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马陵山路与兰州路交汇处西南,总占地面积129938m2(合194.90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32682°,北纬35.14800°。本地块2016年之前为柳青街道洪家店村农用地、宅基地及建设用地,2016年以后为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用地,根据《临沂市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利用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截至2022年6月,地块内部未进行施工建设。
截至2020年11月地块内原有企业及居民住宅已基本拆除搬离,地块西部姜兆信金属回收站小部分厂房的院墙和地块东南角的个人养殖场部分院墙未完全拆除,已经不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地块东南部有一处热力公司废旧设备管道暂存处,地块东部有一处建筑公司设备暂存处,这两处建筑物仅用于设备暂存,不涉及生产加工;地块其余部分为农田与荒地,有植被覆盖;地块内存放有因建设周边道路和学校存放的堆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证土地利用安全,2020年11月临沂市北城新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我单位,2022年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土壤、地下水采样及检测方案,进行采样分析。
根据第一阶段的污染识别,由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CMA181512340311)于2020年12月02日-12月10日对调查地块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的初次采样工作,并且于2021年9月14日对地块增加采集3个点位土壤样品用于实验室间比对试验,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布点、采样及检测方案如下:
结合资料收集与分析结果、现场踏勘实际情况,采用分区布点法与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点位布设。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在地块内共布设15个土壤钻探采样点和9个堆土采样点,并在地块东侧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92个(其中含10个土壤平行样品和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样品),全部送检,检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表1的45项基本项,表2中的石油烃类(C10-C40)、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以及pH、氟化物、甲醛;共计52项。
本次地块污染调查在地块内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取地块北侧原村庄现有水井一个样品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个(其中含1个对照样、1个平行样品)。结合土壤检测指标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确定本次地下水采样调查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的37项及石油类、甲醛、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共计42项。
本次调查各项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均由获得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并通过实验室间比对检测分析(本次实验室间比对检测评价为合格),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本次调查共分析了土壤52项污染因子,其中检出污染物共10项,包括6项重金属(铅、铜、镉、镍、汞、砷)、2项挥发性有机物(氯甲烷、甲苯)、石油烃类(C10-C40)、氟化物,检出污染物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共分析了地下水42项污染因子,检出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临沂市北城二期B82地块表层及下层土壤中取样点全部样品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监测因子氟化物、甲醛指标监测含量与经推导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计算值相比较均满足第一类用地控制值;地下水检出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地块调查深度范围内的浅部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既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用作工农业用水及其他用途,因此地块在后期利用过程中,风险可接受。综合判断,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纳入污染地块管理,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调查,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导则,该地块可以满足后续开发利用要求。
我单位编制的《临沂市北城二期B8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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