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高铁片区J11(20210225XM0003-2)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孝河四路与茶山六路交汇处东北,东至孝河三路,南至茶山六路,西至孝河四路,北至孝河花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397738°,北纬35.180828°。地块总面积43043m2(合64.56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为保证土地利用安全,2021年11月,受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由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属于贾家村集体用地,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内现未种植作物,为荒田。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土地使用权人、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周边企业和周边居民等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场对周边敏感目标进行了详细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所得的地块相关信息基本一致,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临沂市高铁片区J11(20210225XM0003-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及需要关注的污染物,同时在地块内布设6个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外设置了1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进行对照筛查,结果表明地块内点位快筛结果与对照点快筛结果无显著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我单位编制的《临沂市高铁片区J11(20210225XM0003-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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