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为此,诸城维奥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我单位(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环境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制定调查采样方案,并委托山东国评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采样分析。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对地块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现场速筛查,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诸城维奥新能源50MW农光项目开关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目前该报告已通过评审,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诸城维奥新能源50MW农光项目开关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诸城市贾悦镇赵家同村
中心坐标:东经 119.170990°,北纬 35.986016°
项目业主:诸城维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块现状:本项目地块总面积3179㎡(合4.77亩)。
二、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判断,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诸城维奥新能源50MW农光项目开关站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开发利用规划,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诸城维奥新能源50MW农光项目开关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诸城维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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