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等相关政策要求,菏泽市水务集团万福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菏泽市城区第二水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菏泽市定陶区仿山镇张孔村
中心坐标:经度115.569476°,纬度35.146681°。
项目业主:菏泽市水务集团万福供水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调查地块原用地属性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所属为仿山镇人民政府,地块原用途为仿山镇人民政府所有的镇办砖窑厂。地块于2020年4月出让给菏泽市水务集团万福供水有限公司,地块未来用地属性为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菏泽市城区第二水厂项目。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绣菏泽市城区第二水厂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