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幼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琢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6年12月31日)等文件规定,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沂市河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临沂市河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京东路与皇山路(规划)交界处西北
 
	中心坐标:118.440330°E,35.128452°N
 
	项目业主: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地块基本信息:东至付家屯村用地、寇家屯村用地,南至付家屯村用地,西至付家屯村用地,北至付家屯村用地、寇家屯村用地,总占地面积为27171.00m2。
 
	二、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速筛查确认临沂市河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报告文本放置在我公司办公室,欢迎广大群众来查阅。
 
	报告查阅地点为山东省日照市高新七路99号绿之缘大厦国评检测大楼。联系电话:400-007-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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