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地块由建设用地变更为教育用地,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6日)文件要求,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2020年8月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委托我单位(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中心坐标:经 118°37′50.95881"E,35°45′44.1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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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块现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305.0m2,目前地块已建成综合楼。
二、调查结论
经过调查判断,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 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排放,无相关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周边无污染源,现场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表层土壤无污染。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沂水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可满足第一类用地的需要,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对山水东岸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
编制单位: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沂水县第三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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