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幼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琢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6年12月31日)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日照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绣针河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15#-1、1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绣针河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15#-1、1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岚山区安东卫街道
中心坐标:东经119°18′41.04″,北纬35°6′0.36″。
项目业主:日照市新岚山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调查地块原属于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南街、石家庄、砚合西居委用地。其中15#-1地块原土地性质为旱地、城镇住宅用地、裸地,15#-2地块原土地属性为旱地、城镇住宅用地。日照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将该地块划拨到日照市新岚山置业有限公司(日政土字〔2019﹞336号、日政土字〔2019﹞336号)。地块未来规划用于建设安东卫街道片区绣针河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15#-1、15#-2地块建设,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现场调查踏勘期间地块建筑物及基本建成,目前正在建设施工。
二、调查结论
经采样调查和分析监测结果得出:
调查地块土壤所有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水质指标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钠、硫酸盐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分析由于地块内地下水与海水存在水力联系造成的,地表水水质指标中氨氮、氟化物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后期地块内地下水、地表水均不会开发利用,风险可接受。
调查地块内土壤各监测点位所有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筛选值),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地块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要求。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单位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附上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业主单位:日照市新岚山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岚山区岚山中路169号信合大楼13楼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1586633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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