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大桃园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计划》(国发〔201631等文件规定,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莒县大桃园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莒县大桃园村地块

项目位置:日照市莒县如意桃园南区以西,广场西路以东,人民法院以北,岳石路以南

中心坐标:东经118.850936°,北纬35.599729°

项目委托方: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现状符合规划用途的环境质量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本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以满足后续开发利用要求。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文本放置于我公司办公室内,报告查阅地点为日照市高新七路99号。

联系电话:13181191934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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