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的相关信息

 

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10#地块位于沂水县双马路与清源河路交汇西南,东至清源河路,南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北至双马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96127°,北纬35.801041°。地块总面积1722m2(合2.58亩)。根据《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地块未来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代码为0701,属于一类用地。根据人员访谈及勘测定界图等资料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前马荒村农用地和宅基地,20224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对该地块完成收储,本地块现为国有储备用地。2012年之前为前马荒村农田和住宅,2012年地块西部建设蔬菜大棚进行蔬菜种植,2017年地块西部蔬菜大棚拆除,2019年地块内住宅拆除,截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完成拆除,地块尚未开工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4月受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单位)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对地块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现场快速筛查,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和宅基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我单位编制的《沂水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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